鹤壁市大中专学生入学报到参保须知

创建时间:2023-09-01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入学报到时请按照学校规定的方式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具体如下:

一、参保对 

在鹤壁市辖区各类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生。

二、缴费标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380/.年,财政补助标准640/.年。

 三、缴费方式和待遇享受 

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缴费。待遇享受期202411202412 31日。

四、待遇保 

1.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年度内累计最高报300 

2.门诊慢性病。实行定点治疗 限额管理,报销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

3.门诊重特大疾病。报销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  其中门诊腹膜透析报销比例85%)。

4.住院重特大疾病。报销不设起付线,限价标准内县、市、省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80%70% 65%

5.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大中专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15万元。

6.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不用缴费,年度内最高可报40 万元。

 五、倾斜政 

1.倾斜对象。在鹤壁市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就读,且以大中专学生身份由就读学校(院)统一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人员 

2.倾斜内容。大中专学生在户籍地、实习地就医的,纳入异地安置范围,同时取消寒暑假时间限制,实行省内报销无异地、省外报销不下浮,实现大中专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待 三城一家 

3.办理程序 

1)大中专学生在户籍地、实习地就医的,凭入(住)院证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2)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上传参保患者异地备案信息 

3)大中专学生凭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入院登记手续,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4)出院时由就诊医院办理即时报销手续。

 温馨提示:

1.属于困难群众的大中专学生,在困难身份认定地(户籍地)参保。

2.通过学校参保的大学生,在家无需重复缴费参保 

咨询电话0392-3365606

 

鹤壁市社会医疗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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